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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》解读

发表时间: 2012-11-26 11:42:28 来源: 作者:

近日,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》由国土资源部发布,并于201212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确立了矿产资源规划体系、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措施等问题。

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

《办法》的出台,主要从四方面考虑: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,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和集中统一管理;着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管理,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,进一步强化总量调控、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管理;增强统筹协调能力,统筹部署公益性、商业性和地勘基金工作布局,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,推进整装勘查,实现找矿突破;统筹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,积极推动落实调结构、转方式、惠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,大力发展绿色矿业。

明确矿产资源两类四级规划体系

《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两类四级规划体系,即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两类,国家、省、设区市、县四级,强调下级规划应当服从上级规划

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背景与形势分析、矿产资源供需变化预测、规划主要目标与指标、地质勘查总体安排、开发利用方向和总量调控、规划分区和结构调整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、矿区土地复垦、重大工程、政策措施等。专项规划的内容根据需要确定。

那么,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呢?

要遵循四大原则。一是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,正确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;二是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;三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矿产资源禀赋条件,切实可行;四是体现系统规划、合理布局、优化配置、整装勘查、集约开发、综合利用和发展绿色矿业的要求。

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有四方面责任

规划的编制与实施,主要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。

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有四方面责任:一是领导责任,将规划实施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;二是保障经费投入责任,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经费纳入年度预算;三是规划编制责任,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和专项规划,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的矿产资源规划。应当编制而未编制的,上级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编制;四是组织实施责任,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,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从建立规划年度实施制度、监督检查、矿业权规划审查、规划评估和调整等四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,促进规划实施。